发布时间:2023-12-12 15:23发布部门: 财政局(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为了加强代理记账机构管理,规范代理记账机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惠山区财政局组织布置对全区代理记账机构年度报备资料的审核和日常监督检查。至2022年12月31日前依法设立登记米乐官方网站,按规定完成年度资料报备,经审核,依法具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资格的代理记账机构共75户。米乐官方网站通告如下: